通知公告

关于2023-2024学年37000vip威尼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0-10浏览次数:10

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建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,按照学校统一部署,现对2023-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机构:

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,分管研究生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,研究生导师、辅导员、学生代表任委员,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细则制定、申请组织、初步评审等工作。

二、评定范围:

37000vip威尼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一、二、三、四年级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研究生;不含留学生、委培、延期毕业、休学、保留学籍、旁听课程、提前听课学生。

三、基本条件: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、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;

5、积极参加学校、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四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不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:

1、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者;

2、有违法犯罪或受到纪律处分者;

3、论文抄袭、造假等学术行为不端者;

4、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;

5、无正当理由经常缺课、缺席研究生论坛等重大集体活动;

6、有其他有损学校、学院声誉的行为。

五、评比细则:

(一)入围资格与比例

1、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入围资格

1)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环节中本科专业第一名和本校外院专业第一,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中3个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的第一名;

2)以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成果作为重要参考,由评审委员会综合面试确定。

2、二、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入围资格

申请者必须满足(1)及(2)、(3)、(4)、(5)中至少一条:

1)评定年度学习成绩优秀,所修课程成绩单科不低于75分且均分80分以上,或均分85分以上(如任课教师在评定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三天内尚未提交课程成绩,则该门课程成绩不计算在内);

2)评定年度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、三好研究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;

3)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(导师或学院其他教师为第一作者)发表学术论文;参编出版学术专著,导师认为贡献突出的;

4)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、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;

5)参加课题或教材编写导师认为表现突出的。

3、博士研究生入围资格

全日制博士生全部参评,以入学以来的成果参评。

3、入围比例

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计分排序,其中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入围答辩;二、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按1:2入围,二、三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1:3入围。

(二)考查重点

1、对参评的博士生、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,主要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;

2、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,主要考查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;

3、对于一年级硕士研究生,主要考查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,并参考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。

(三)评比规则

1、一年级硕士研究生:以“科研标准分*80%+面试分*20%”排名决定;科研标准分以最高分为100分,其他同学按比例得分;由评定委员决定面试分。

2、二、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评奖,规则相同:“主分+附加分+综合评价”。首先以主分排序;若主分相同,继以附加分排序;若附加分仍相同,则以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排序。

3、博士参照二、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评比规则。

六、申请材料:

1、申请人填写“附件3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”和“附件4《自评分例表》”;

2、发表论文需填写“附件5《学术论文例表》”;

3、主持、参与课题编写教材、专著需填写“附件6《课题研究、编撰教材及专著例表》”,同时提交经费卡或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;

4、编撰专著、参与编撰的教材、所获奖励需提供原件及标有申请者姓名的复印页面;

5、科研、竞赛类获奖需提交“附件7《科研、竞赛类获奖例表》”,同时提交证书复印件等;

6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评价;

7、二、三年级参评硕博研究生提供评定年度的所修课程成绩单。

七、评比程序:

1、10月11日16:00前,参评研究生对照评选条件,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辅导员老师处,逾期不交视为放弃;

2、10月13日16:00前,材料审核组完成参评研究生材料审核工作,通知参评人签字确认;

3、10月14日,学院对计分结果进行公示;

4、10月15日,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,参评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须公开答辩,实行差额评选,其他年级硕士研究生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计分结果等综合评定;

5、10月16日至10月22日,学院公示评选结果,无异议后,报学校研工部。

八、注意事项:

1、2023-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:博士研究生1名;二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,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,二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,三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,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名;

2、参评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辅导员老师处,提交申请材料附件时,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,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;

3、评奖材料一旦提交,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充或替换,违反者取消评奖资格;

4、申请材料要客观真实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,取消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资格。

37000vip威尼斯

2024年10月10日

附件1-7.zip